欠款人失蹤向誰討債 普法法律網 交通肇事律師解答 6.22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債務上設有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設立保證人,如果到期債務無法清償或不可能清償,由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保證人清償債務之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2.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民法典》第四十二條 失蹤人的財產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願意擔任財產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爭議,沒有前款規定的人,或者前款規定的人無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TAG標籤:討債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 欠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