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意思表示生效三要件是什麼?
一、合同意思表示生效三要件是什麼?
合同意思表示生效應當具備一般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當事人應具有相應的締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合同的本質是合意;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
意思表示只有兩個構成要件,其構成要件可分為客觀要件與主觀要件:
1、主觀要件
指內心的意思,更可分為a行為意思,即表意人自覺地從事某種行為的意思。
例如簽名,b表示意思,即行為人認識其行為具有某種法律行為上意義,例如以郵件訂貨,投向咖啡自動販賣器。c效果,即行為人慾依其表示發生一定法律效果,如表示購買A書,兼具表示意思及效果意思。
2、客觀要件
在客觀上可認識其在表示某種法律效果意思。例如以傳真訂購書籍 ,停車於收費停車場,含羞點頭答應男友之求婚等。
二、合同不是真實意思表示怎麼辦?
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實可以撤銷合同。有瑕疵的意思表示會造成法律行為的瑕疵。瑕疵意思表示,可能系行為人因外部原因而意思表示不自由,如受到欺詐、脅迫;或行為人意思表示不真實,如惡意串通、虛假意思表示等。但意思表示不自由或不真實導致的法律行為瑕疵並不必然導致法律行為的無效。
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往往是有瑕疵的意思表示,比如說欺詐、脅迫、重大誤解、顯示公平等,都是屬於合同意思表示的不真實,意思表示的不真實通常法律規定是可以選擇撤銷合同的,撤銷合同之後,合同視為不成立。
合同意思表示生效的三要件就是合同生效的三要件。意思表達不真實的合同都是可撤銷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合同的內容不能違反法律規定,合同必須能夠表達當事人真實的意願,如果合同違背了當事人自己的意願,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該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