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

當前位置 /首頁/合同事務/合同糾紛/列表

合同不成立的時效有嗎?

一、合同不成立的時效有嗎?

合同不成立的時效有嗎?

合同不成立是不存在訴訟時效的,因為合同不成立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也不能適用訴訟時效。法律規定,合同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從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開始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二、《民法典》合同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係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並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於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條件,實際上由於合同的性質和內容不同,許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

三、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1、當事人之間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約、承諾的合意;

2、須經批准、登記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記手續;

3、事件合同未履行物的給付;

4、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訂立書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合同成立是以書面的方式進行簽訂,再者就是雙方的意願也需要一致,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如果合同不成立那麼就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所以,在協商簽訂的時候就需要結合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避免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TAG標籤:合同 時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