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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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的利息怎麼寫?

一、合同糾紛的利息怎麼寫?

合同糾紛的利息怎麼寫?

合同糾紛的利息應當按照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內容來書寫。

1、借款合同利息只要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就是合法的。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釋出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2、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二、借款合同之中可以同時約定逾期利息與違約金嗎?

1、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併主張,但是總計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2、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1)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參照當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準計算的利息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2)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合同糾紛產生之後,那麼應當儘快的通過訴訟方式來解決,但在這裡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若雙方在借款合同當中如果約定利息的,一般是會支援,但也需要根據約定利率情況來判斷。如果雙方所約定的利率過高,人民法院不予支援,會對按照支援的利率作出一定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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