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召開村民會議簽訂的承包合同是否無效
一、未召開村民會議簽訂的承包合同是否無效?
未召開村民會議簽訂的承包合同是無效,根據規定,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應按照以下流程進行:
(一)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
(二)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
(四)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五)簽訂承包合同。
二、在農村土地承包應遵守哪些原則?
(一)按照規定統一組織承包時,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權利,也可以自願放棄承包土地的權利;
(二)協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應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式合法。
三、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四、土地承包方有哪些權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依法互換、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
(三)依法流轉土地經營權;
(四)承包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在司法實踐中,各村委會都有村民代表,所以籤承包合同的時候,村委會當然不會通知全村的村民共同參與討論,一般都是通知村委會代表開會,所以,只要承包合同經過村委會代表討論同意,且承包合同滿足法定條件了就有效,但沒有經過村委會代表討論的承包合同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