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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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紀合同的性質是如何的

行紀合同的性質是如何的
律師解析:行紀合同的性質是諾成合同、雙務合同、有償合同、不要式合同。
《民法典》規定,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諾成合同又稱不要物合同,實踐合同的對稱,指僅以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為成立要件的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條
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二條
行紀人處理委託事務支出的費用,由行紀人負擔,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百五十三條
行紀人佔有委託物的,應當妥善保管委託物。
第九百五十四條
委託物交付給行紀人時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爛、變質的,經委託人同意,行紀人可以處分該物;
不能與委託人及時取得聯絡的,行紀人可以合理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