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同違約怎麼告流程是什麼?
一、經濟合同違約怎麼告流程是什麼?
1、撰寫民事起訴狀,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視窗立案;
2、案件被受理後,法院會給你一份繳費通知書,按照指示向指定銀行繳納訴訟費用,再將銀行給你的繳費單據拿到法院換票;
3、等待法院通知開庭,一般會給你發開庭傳票的;
4、按照傳票指示的時間、地點出庭參加訴訟;
5、開完庭等待判決結果,如對結果不服,自收到判決結果之日起至15日可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訴訟過程注意事項有哪些
1、案件的判決結果要看法律規定以及雙方的證據。
2、對於違約一方,法官主動調取證據是法律法規允許的,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動調取證據或應一方申請調取證據,並不屬於偏袒一方。如果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請法官主動調取證據。
3、立案八個月未開庭確實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關機關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規定的程式,拖延開庭的時間,立案八個月未開庭是可能存在的。
4、被告就同一案件起訴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屬於反訴,也可能是另行起訴。
三、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1、繼續履行合同。
2、支付違約金。
3、賠償損失。
4、履行定金罰則。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除了上述前4種方式以外,當事人還可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性質採用其它的救濟措施。
如:
1、履行合同的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受害人可以根據標的物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合理選擇要求修理、更換、重做、減價或退貨的救濟措施。
2、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損失的,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3、可以採用解除合同,中止履行的救濟措施。
如果當事人無法參加。可以委託他人代理打官司,要準備好委託書。要按國家規定的標準,預交訴訟費。案件審結後,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如果雙方都有過錯,按過錯大小照比例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