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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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合同是否可以讓租客賠償損失

一、沒有合同是否可以讓租客賠償損失

沒有合同是否可以讓租客賠償損失

主要看違約責任是誰。

1、租房協議違約責任,在於租客方面,雙方簽訂是定期租賃合同,未經租客同意,房東若在租賃合同規定期限內,隨意將房子轉租給他人,屬於房東單方違約。此時,租客不僅可以要求房東繼續履行租賃合同,或也可要求房東承擔他重新租房的實際損失費用。

若雙方簽訂是不定期租賃合同,房東有權隨時解除租賃合同,但是必須承擔租客因此造成的損失租房合同違約責任有哪些合同範本

2、租房協議違約責任,在於房東方面,未經房東同意轉租,租客若在租賃合同規定期限內,隨意將房屋轉租給他人,並且在租賃合同明確規定禁止轉租,屬於租客單方違約,此時房東既可以主張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又可以追究租房協議違約責任,並可以要求租客承擔相應的賠償。

經房東同意轉租,租客就可以合法地將房屋轉租,這種情況下租客就不涉及違約,房東也無權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並且房客與租客之間的租賃合同仍然繼續有效。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八條正當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一十九條未正當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二、租房合同的違約金如何計算

1、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計算根據合同的相關約定違約金來計算,定金和違約金以及損害賠償金不能重複計算。租房合同解除後,各種違約金的計算又因情況的不同二不同。

2、合同法沒有規定房屋租賃違約金的標準,都是房屋租賃雙方自行約定違約金的數量,雙方認可就可以。約定的違約金高請求減少時;必須是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也就是懸殊,比如實際損失只有一百元,但約定的違約金卻有幾千元。如果算“過分高於”,是法官的自由裁量範圍。

三、最新資訊(《民法典》於2021.1.1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七百一十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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