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籤的不公平就沒辦法了嗎 普法法律網 合同效力 3.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者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等價有償原則的,可以認定為顯失公平。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TAG標籤:合同 公平 合同事務 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