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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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擔保合同的解除流程該如何的

借款擔保合同的解除流程該如何的
律師解析:借款擔保合同簽訂後,在符合法定解除或約定解除的情況下,如果當事人一方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同時,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借款擔保合同解除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方面:
1、擬訂通知,通知中應包括雙方訂立借款擔保合同的事實、對方違約的事實、合同中約定有解除的情形、明確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等。
2、送達通知,如果合同有明確的對方的送達地址的,採用郵寄送達的方式,同時注意在快遞單上詳細填寫相關內容,並儲存好快遞單。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