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由誰承擔舉證責任,動物致人損害侵權 普法法律網 動物傷人律師解答 1.4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2、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TAG標籤:損害賠償 侵權 損害 承擔 人身侵權 舉證責任 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