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毀謗律師解答

誹謗罪和侵犯名譽權的區別是什麼

侮辱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
誹謗罪與侵犯名譽權的區別如下:
1.侵害名譽權的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誹謗罪的犯罪主體和被害人,只能是自然人。
2.侵害名譽權的主觀過錯,故意、過失均可構成。誹謗罪的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才能構成。
3.誹謗罪已經構成了犯罪。侵犯名譽權只是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資訊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誹謗罪和侵犯名譽權的區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