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土地使用權的處罰都有哪些 普法法律網 其他侵權律師解答 4.25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一般承擔民事責任,嚴重的可能構成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第五十四條發包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返還原物、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TAG標籤:使用權 土地 侵犯 處罰 損害賠償 其他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