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民法典》侵權責任的一般歸責原則是什麼

《民法典》侵權責任的一般歸責原則是什麼
律師解析:侵權責任的一般歸責原則是:
1、過錯責任原則,是指以過錯作為歸責的最終構成要件;
2、過錯推定責任原則;
3、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基於法律的特別規定,受害人能夠證明損害是加害人的行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人就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而不論其是否存在主觀上的過錯。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