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民法典》沒有損害結果可以構成侵權行為嗎

《民法典》沒有損害結果可以構成侵權行為嗎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沒有損害結果一般是不能構成侵權行為的。
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如下:
過錯,是指“行為人在從事違法行為時的心理狀態,分為故意和過失兩種;
不法,“不法”是指法律對該行為的否定性評價;
損害事實。
損害既包括物質的或金錢的損害,也包括人身傷害、死亡和精神損害。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