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權是按份責任還是連帶責任呢 普法法律網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3.84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共同侵權行為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行為人,基於共同的故意或者過失,侵害他人人身和財產權利的行為。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致人損害,或者雖無共同故意、共同過失,但其侵害行為直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構成共同侵權,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TAG標籤:人身侵權 責任 按份 侵權 損害賠償 連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