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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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訴損賠償訴訟中

交通事故起訴損賠償訴訟中

交通事故賠償是在交通事故責任者依法對受害者進行的相應賠償,依法交通事故賠償包括財產損失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兩大類,而具體的賠償標內容需要依照相應的法律規定來履行。當事人可以就事故賠償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若是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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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車損賠償流程

1.報案。一般保險公司要求在24小時內向保險公司,不然保險公司是可以拒賠的。此外,還要向事故發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2.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交通警察到達現場後要先搶救受傷人員,然後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對不需要檢驗的,在十日內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需要檢驗的,交警部門在五日內作出認定書。
3.投保人需要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需要攜帶的證件有駕駛證、保險合同和事故責任認定書等。
4.保險公司在48小時內對車輛進行定損,在沒有定損前,投保人是不能夠修理車輛的。
5.保險公司出具車輛定損清單,明確維修車輛需要花費的費用和工時。
6.投保人若是對上述清單無爭議,就可以簽字生效,現在就可以修復車輛,按照以下步驟理賠。
投保人將修理車輛的發票、定損單,行駛證,保險合同交給保險公司,與保險公司達成協議後,保險公司會在十日內支付理賠金。如果提供的資料不完整,那麼在兩個月內按可鑑定的最低額先行賠付。後由投保人領取理賠通知單,領取保險金。
若是保險公司兩個月內拒絕出理賠通知單,或者在在兩個月內不予賠償,那麼投保人可以向保險公司所在地或者車輛註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九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第二十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難以確定,侵權人因此獲得利益的,按照其獲得的利益賠償;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