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宣判一般多長時間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2.3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開庭後多久時間宣判法律沒有明確定規定,但是民事案件應該自立案後三到六個月內審結。《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TAG標籤:多長時間 刑事處罰辯護 刑事辯護 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