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該怎麼處罰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2.1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TAG標籤:刑事辯護 處罰 公共安全 刑事處罰辯護 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