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既遂的處罰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1.0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既遂的處罰《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條,偽造、變造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TAG標籤:企業債券 偽造 刑事處罰辯護 變造 股票 刑事辯護 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