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假釋的條件主要有什麼?

假釋的條件主要有什麼?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假釋的條件主要包括兩種:一是因特殊情況,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予以假釋;
二是罪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且已執行一半以上刑期或被判無期徒刑且已執行13年以上刑期,認真遵守監規等確有悔改的表現,並且假釋後不會有再次犯罪的危險、對其所居住的社群也不存在較大不良影響。
但罪犯為累犯等依法不得假釋的犯罪分子除外。法律依據:《刑法》第八十一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對犯罪分子決定假釋時,應當考慮其假釋後對所居住社群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