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歇性的精神病人犯罪怎麼判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1.6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我國《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定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TAG標籤:間歇性 刑事處罰辯護 犯罪 精神病人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