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保健品量刑標準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1.8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我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TAG標籤:保健品 刑事處罰辯護 有害 量刑 有毒 銷售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