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盜竊罪的立案金額是多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盜竊罪的立案金額是多少

第一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根據上述規定,各地區可以自主確定盜竊罪的立案金額。各地區立案金額各不相同,但至少要一千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