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極端主義破壞法律實施罪怎麼判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2.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四規定,利用極端主義煽動、脅迫群眾破壞國家法律確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會管理等制度實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TAG標籤:刑事處罰辯護 法律 實施 極端主義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