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既遂怎麼判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2.6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新刑法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既遂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既遂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本罪是指以金錢、物質或者其他利益為手段,誘使他人賣淫,或者為他人賣淫提供場所,或者為賣淫的人與嫖客牽線搭橋的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TAG標籤:賣淫罪 刑事處罰辯護 刑事辯護 容留 引誘 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