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減刑新政策滿一年三個月才能申請嗎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7.12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期徒刑罪犯的減刑起始時間和間隔時間: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執行一年六個月以上方可減刑,兩次減刑之間一般應當間隔一年以上。被判處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規定,適當縮短起始和間隔時間。 TAG標籤:刑事辯護 減刑 刑事處罰辯護 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