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刑事上訴狀能否變更和補充訴求

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案件,一般應當有上訴狀正本及副本。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規定,當事人提起上訴的,上訴狀提交給人民法院後,上訴狀一般是不能修改的,上訴狀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百條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案件,一般應當有上訴狀正本及副本。
上訴狀內容應當包括:第一審判決書、裁定書的文號和上訴人收到的時間,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名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提出上訴的時間。被告人的辯護人、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訴的,還應當寫明其與被告人的關係,並應當以被告人作為上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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