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時羈押算是採取強制措施嗎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2.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不是。刑事訴訟中的強制措施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逮捕、拘留。羈押是指司法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在終審判決前的暫時關押。羈押不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強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帶性後果。《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TAG標籤:羈押 強制措施 刑事處罰辯護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