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監視居住多久必須結案 普法法律網 強制措施律師解答 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監視居住分別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決定,並經本機關負責人批准,由公安機關執行,監視居住最長時間不超過6個月。監視居住分別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決定,並經本機關負責人批准,由公安機關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TAG標籤:監視居住 強制措施 刑事辯護 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