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恐嚇能判幾年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1.5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綁架、恐嚇、搶劫20萬以上,情節特別嚴重,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TAG標籤:恐嚇 刑事犯罪辯護 刑事辯護 能判 綁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