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戰時造謠擾亂軍心罪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2.8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戰時造謠擾亂軍心罪(刑法第378條),是指非軍職人員在戰時情況下,製造謠言,迷惑群眾,動搖軍心的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七十八條 戰時造謠擾亂軍心罪戰時造謠惑眾,擾亂軍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TAG標籤:刑事犯罪辯護 戰時 擾亂 造謠 刑事辯護 軍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