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案只有監控可以定罪嗎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3.0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鑑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TAG標籤:監控 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定罪 盜竊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