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是在監外嗎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1.6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監外執行,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於其具有不宜收監執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規定,將其交付一定機關,在監外來執行刑罰的一種執行辦法。但對於被判處死刑或者死刑緩期2年執行尚未減刑的罪犯,一律不準監外執行。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TAG標籤:刑事犯罪辯護 監外 刑事辯護 緩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