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場傳喚是否屬於強制措施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2.5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傳喚不屬於強制措施。強制措施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依法對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採取的在一定期限內暫時限制或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法定強制方法。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TAG標籤:刑事辯護 強制措施 傳喚 刑事犯罪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