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參賭賭資怎麼處理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5.52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賭資屬於違法所得,予以沒收處理。【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TAG標籤:賭資 參賭 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