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賭博場所如何定罪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1.9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以營利為目的,開設賭場或者在計算機網路上建立賭博網站,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構成開設賭場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TAG標籤:賭博 刑事犯罪辯護 定罪 開設 場所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