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什麼法院管轄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2.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一)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階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TAG標籤:刑事辯護 法院 管轄 刑事案件 刑事犯罪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