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疫情救災物資的是否構成犯罪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1.0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挪用疫情救災物資的,構成挪用公款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應當依據《刑法》的規定對其進行量刑處罰。《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TAG標籤:疫情 構成犯罪 救災物資 挪用 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