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兩卡犯罪投案自首怎麼處罰

兩卡犯罪投案自首怎麼處罰
律師解析:從輕或減輕處罰。“兩卡”涉詐違法犯罪人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行為人儘快投案自首。“兩卡”人員主動到開卡地或戶籍地派出所投案自首的,對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的,可視情節採取非羈押性強制措施,並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輕微的依法免除處罰。法律依據:刑法》第六十七條 【自首】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