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侵佔罪量刑標準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2.0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TAG標籤:侵佔罪 資金 量刑 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