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構成輕傷的打官司怎麼判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1.7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且應當賠償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如果不賠償可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承擔賠償責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TAG標籤:打官司 輕傷 打架 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