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如何判罰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1.1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二)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三)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已銷售金額與尚未銷售的貨值金額合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TAG標籤:刑事犯罪辯護 假冒 刑事辯護 註冊商標 銷售 商品 判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