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加多長時間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3.08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累犯增加基準刑的10%-40%,—般不少於3個月。《刑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TAG標籤:刑事犯罪辯護 多長時間 刑事辯護 累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