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凶手逃走是否共同犯罪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2.6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幫助凶手逃走涉嫌窩藏罪,共同犯罪,應當有共同的犯意和共同的行為,事後的幫助行為不能構成共同犯罪。《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TAG標籤:刑事犯罪辯護 凶手 逃走 刑事辯護 共同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