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破壞生產經營罪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1.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破壞生產經營罪(刑法第276條),是指由於洩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毀壞機器裝置、殘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條 【破壞生產經營罪】由於洩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毀壞機器裝置、殘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TAG標籤:刑事犯罪辯護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