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考驗期滿後發現漏罪如何處理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1.8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緩刑考驗期滿發現漏罪的處理:《刑法》第77條第一款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漏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TAG標籤:刑事犯罪辯護 刑事辯護 期滿 緩刑 漏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