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拘留第二次會怎麼判刑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2.2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只要不是以賭博為業就不會構成賭博罪,所謂以賭博為業,是指嗜賭成性,一貫賭博,以賭博所得為其生活來源。只要具備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以賭博為業的其中一種行為,構成賭博罪《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TAG標籤:刑事犯罪辯護 賭博 拘留 判刑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