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謀而未實行是否構成共同犯罪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2.8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事前有共同謀劃的意思聯絡,但未實施犯罪行為或者實施共同謀劃以外的犯罪行為,不構成共同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TAG標籤:共謀 刑事辯護 實行 刑事犯罪辯護 共同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