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佔金額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職務侵佔辯護律師解答 2.7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侵佔罪的起點數額是指構成侵佔罪所需行為物件的最低價值,依刑法第270條的規定,侵佔罪需侵佔數額較大的財物方可構成,司法解釋標準1萬,部分地方立案標準5千。 TAG標籤:侵佔 刑事辯護 非法 職務侵佔辯護 金額 立案 #